人的号、字、字派
人的号
谱中在人丁名后常又称谓号某。所谓号,古释为:“号,谓尊其名,更为美称。”《夏官大司马》载:“家以号名。”又注:“乡遂之属谓之名,家之属谓之号。”一般意义上,人的号,即名以外的美称或自称。
人的派号
谱中派号,为族丁最主要的称谓,它的重要性在于派号是己身在本族世系派序的定位。如某某的派号为“延才”,“延”即为派位。一般族丁均有派号,派号在谱的编修中起到了世系序次准确明了的作用,也可作其在本族中亲疏的人际交流及辈分位次的依据和称呼。
人的字
谱中派号后又称字某,是人名或派号外的又一称谓,所谓“幼名,冠字”,即自出生后取其名又冠字。《礼曲礼》日:“男子二十冠而字。”这就是说至二一十岁成人时行冠礼加字。《仪札士冠礼》日:“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字总的意义是名外的美称或尊称。现代人谓其名字,实际是名与字的合称。
代
代,《庄子·逍遥游》释:“又世也。”代可释为世,代源意为更替,承而代之。《家语》曰:“古之 王 者易代改号。”意即以后代先,后将代引申为人生育的新一辈,父子之间为代,子为第二代,子又生子,称为第三代,在谱中谓之的代,实为一脉传承的辈次。
世
《维摩经》曰:“同居天地之间界,谓各有彼此之别,谓世。”即人之别为世,上下之代为世别。如“父子相继”为一世,又如“五世同堂”,即一直系父、子、孙、曾孙、玄孙五世同堂在世。又古谓三十年为一世,后修撰家谱的基本时间界定为“谱法一世一修,故每三十年为率。盖父子相总世”。世,在谱中以作数量词定其辈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