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古人修谱有讲究--五法、六不书 修谱五法
我们所说的五法,是指明族属,不长不长,辩同异,避名讳,参详略。
一、明族属:
礼日和父母的党在一起,可以说是孝顺的,所以和妻子的女人在一起,所以广爱而明有亲也。
二、不要长少:
长度之差,惟在行次,故明系之上加行以别之,使尊卑之伦秩然不混。
3.辩同异:
姓氏不可混也,是吾族者,虽微不弃;非吾族者,虽显不录。盖上一本之亲,杜谬助之失也。
四、避名讳:
先人名讳,为子孙后代,慎不可犯。不知不觉中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散。
5.参考细节:
谱子有三详:德孚内外必详;奋身科弟必详;世守四民之业,勤劳于家者必详。还有四个策略,播迁他郡者略之;考采无征者略之;游荡无家者略之;行检不行。
修者略之。
照片。
六不书
首先是弃祖:
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即弃之也。与凡不孝不水、身非祖脉的人,都弃祖也,故削之。
第二,叛党:
君臣之义与天地相同,背君者不祥。任何蔑视王章干明的犯义者都直接与州党相同。大逆无道者不书,欺君甲国虐待,下民者不书。为了书吏的舞蹈连累了家族的不书。
第三,犯刑: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荣,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大的邪恶已大辟者不书。绞六点的人不书。无缘无故地把女人吊死,赖者不书。
第四,败伦:
五伦是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于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欺公灭祖者五伦乖作者不书。
背叛不孝,殴打亲致死者不书。暴暴横行,殴打亲致死者不书。奸生妓生和蛾异姓以乱族者不书。
第五,背义:
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不滋蜥蜴荼毒良裔,舆妓优奴隶为婚者不书,母出庙绝不书,失谱牒以乱世派人不书,修谱吝啬而自甘弃祖者不书。
六曰杂贱:
贫穷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告。现在是奴隶不书。为了卖淫而优为隶者不书。为僧道弃辱亲者不书。八岁八岁到十五岁为殇妖者不书。